怎样认定家庭暴力,家庭暴力能否请求赔偿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0-20 14:40) 点击:245 |
一、怎样认定家庭暴力 《婚姻法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“家庭暴力”,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: 首先,从暴力行为实施者和被实施者的范围来看,《婚姻法》中“家庭暴力”所包含的内容,不仅指发生在夫妻之间或发生在形成共同生活关系的男女之间,对其他家庭成员(如对子女),也可以构成家庭暴力。 其次,从家庭暴力的包含内容来看,家庭暴力仅包含对人从“身体、精神”两方面实施暴力行为,不包括性暴力。这也是我国《婚姻法》对家庭暴力规定与国际通说的不同之处,国际上通常认为家庭暴力是对人从“身体、精神、性”等三方面实施的暴力行为。 再次,从构成家庭暴力行为所要求的程度来看,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争吵、打骂,不能一概作为《婚姻法》中的“家庭暴力”来认定,暴力行为必须在客观上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,才能予以认定。 另外,关于虐待同家庭暴力之间的关系问题,应该讲虐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要比家庭暴力更为严重,家庭暴力只是虐待诸多表现中的一种,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 二、家庭暴力能否请求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。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;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。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,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家庭成员间施暴的行为,较轻者视而不见,重者一般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、虐待、遗弃等罪名依刑法处理;依照民事法律给受害人以损害赔偿的实为罕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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